【简介】感谢网友“逃跑达人”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共3篇),欢迎阅读分享。
篇1: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
。受伤害者向北京某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该劳动行政部门也认定其为工伤。施工企业不服将劳动保障部门诉之法庭,结果法院认定劳动行政部门超越管辖范围,判定撤消工伤认定结论。法院的理由并非认为受伤者与施工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认为施工企业注册地不在北京。因为依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配套文件规定,工伤认定实行企业法人注册地或工伤保险统筹地属地管辖,北京的劳动行政部门无权对该受伤人员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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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文章来源:法律快车
篇3:认定工伤,评定伤残,工伤保险待遇适用老条例还是新条例
如题,2010年认定工伤,2011年评定伤残,工伤保险待遇适用老条例还是新条例
[2010年认定工伤,2011年评定伤残,工伤保险待遇适用老条例还是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