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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禁止摆摊设点的通告(精选5篇)

Senoir

【简介】感谢网友“Senoir”参与投稿,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门口禁止摆摊设点的通告(共5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学校门口禁止摆摊设点的通告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禁止私设商亭、摆摊设点;禁止学生随意进行经营性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推销、促销或服务活动。

三、校园内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四、对不听劝告,违规设早点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

五、对校内商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合同、无理取闹者坚决给予清理或取消合同。

六、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旧书等确需摆摊点的,经学工处、保卫处批准后,可在20xx年6月1日至6月15日在后勤服务集团大楼北面广场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特此通告

xxx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年五月十九日

篇2: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禁止私设商亭、摆摊设点;禁止学生随意进行经营性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 此处隐藏1583字 ……

一、校园内(含宿舍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商亭;禁止任何个人随意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对不听劝告,违规设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损失自负。

三、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或旧书等,校团委设有跳蚤市场,经团委备案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以上规定望各位师生员工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如有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学生处团委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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