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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通用2篇)

年糕123

【简介】感谢网友“年糕123”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辽宁将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共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辽宁将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

辽宁将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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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从秋季学期起,辽宁省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据悉,此举意在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辽宁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则由各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按照博士研究生不高于每生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不高于每生每年1.2万元自行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高校共同承担。

篇2:新疆研究生起可享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新疆研究生2014年起可享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8月13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在新疆实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据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奖学金的发放以8000元的标准以及根据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发放,要求中央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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