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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事故通报(精选3篇)

Hardy

【简介】感谢网友“Hardy”参与投稿,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发电厂事故通报(共3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发电厂事故通报

5月13日08时09分,甘肃发电公司甘谷发电厂处理#2炉(SG-1025/18.55-M725)捞渣机(GBL12tX40)故障结束后,在处理冷灰斗蓬灰渣过程中,灰渣突然塌落至冷灰斗,大量热汽、热水、热渣从冷灰斗喷出,导致在捞渣机上部平台和地面工作的9人不同程度烫伤。目前,其中两人(设备部主任、发电部副主任)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七名伤员(设备部副主任、发电部除灰专工、两名检修工、三名消防员)已经转送西安救治。事故的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为广泛深入吸取事故教训,现将事故简要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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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厂所属公司要加强基建管理,相关部门要真正落实责任,细化对基建项目设计、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各阶段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基建项目高标准投产。

9.电厂所属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反思主题活动,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夯实安全基础。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电缆厂生产的型号为 ZRC-JY-1 电缆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主要责任。

2.电建位施工的电缆桥架防火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3.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不到位且对电缆防火封堵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得以验收通过,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4. 电厂所属公司及电厂对基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采购电缆到货验收和电缆封堵施工验收把关不严,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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