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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精选17篇)

任嘉伦任天真

【简介】感谢网友“任嘉伦任天真”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调研报告(共1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调研报告

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9月,中央文明办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服务作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地位。随着社区建设的加快发展,社区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社区法律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社区法律服务的形式日益多样。新的形势下,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加强社区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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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面临竞争和挑战加剧,业务拓展影响因素渐趋复杂。一是业务层次低端化,服务对象多为基层单位和群众。20xx年,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诉讼案件1300件,其中90%以上都是一审民事案件;代理非诉讼案件3000件,其中85%以上都是一般合同审查或代书;担任法律顾问260家,无区直单位或大中型企业;业务种类主要涉及征地、土地承包、家庭邻里纠纷和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纠纷以及农民工、下岗工事项,其中85%以上仍为传统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和一般伤害赔偿案件,只有不到15%的案件发生在土地流转、合同审查、征地补偿、劳动用工等新兴领域。二是业务收费低廉化,城乡所收入剪刀差不断拉大。20xx年,全区76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业务4300件,单个案件平均收费不足400元。农村所收入境况普遍比城区所偏低。三是业务范围边缘化,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空间渐趋缩小。20xx年,13个农村所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400件,占全区法律服务所代理案件的30%,且人均收入普遍低于城区执业人员。主要原因一是律师队伍增长迅速,分享法律服务市场“蛋糕”的人员增多,自然影响到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在市场中的份额减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不注重自身宣传,社会知名度不高,许多群众对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业务范围不很了解,个别所工作局面打不开。二是法制政策不稳定,前景不明朗,部分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看不到希望,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和“小富即安”的`思想,业务拓展不积极,加之行业内部不正当竞争,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偏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违规执业,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使本就不成熟的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倍受损害。三是脱钩改制后,部分服务所与当地司法所在工作上很少往来,失缺了当地党委政府强有力的支持。

(四)法律服务监管乏力、市场混乱。20xx年以来,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主要依据司法部两个《管理办法》(即59和60号令)。20xx年,国务院取消服务所机构设立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至今未出台新的法规规章。现行规章对违法违纪处罚规定的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司法局在管理上放不开手脚,对行业发展放任自流,监管疲软。一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按程序办案,乱收费、乱办案。收费之前包打官司,收费之后什么都不做。在调查取证上,不取证、乱取证、甚至诱导当事人做假证、伪造证据,在服务上不是让当事人满意,而是将“打官司”变为“打关系”。有的私自收案收费,收费打白条,向当事人做虚假承诺,收费不做事、乱做事。办案作风态度生硬、办案粗糙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业务发展,败坏了法律服务形象。

篇17: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围绕生活宽裕的要求,突出帮扶带动,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困难户脱贫致富工作。在劳务输出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提供劳务信息,优先免费培训,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减轻家庭负担,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加减法”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对计划生育户落实升学、就业加分政策,“两免一补”政策和考取大中专院校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政策,建立地方性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子女教育助学基金,解决农村“两户”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免除农村“两户”的合作医疗费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集中社会救助资源、人口计生部门利益导向资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投资,逐步形成农村集中养老制度。对农村 “两户”办理养老储蓄,对独生子女办理平安保险,将省内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对象年龄适当提前,资金适当增加,扩大奖励扶助制度的受益面。

围绕乡风文明的要求,突出生育文明,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少生优生、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在建设生育文明过程中大力开展 “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宣传、计生、卫生、科协等单位要依托乡镇婚育学校、村服务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婚育文化培训,引导广大农民讲道德、讲文明、讲科学、讲信用,积极投身到“新农民、新家庭、新风尚”的创建活动中去。

围绕村容整洁的要求,突出“三清五改”,加快计划生育阵地建设。按照清洁家园、清洁村庄、清洁道路和改水、改路、改厕、改厨、改圈“三清五改”的思路,分类推进,在城镇和小康乡镇所在地建设商贸加工型文明新村,在关山地区结合移民项目建设生态移民型文明新村,在北部山区结合整村推进建设产业带动型文明新村。从农民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到实效的住宅改造、道路硬化、能源沼气、村庄绿化入手,把计生室、服务室、图书室、宣传长廊作为建设文明新村的重要载体,把计划生育示范村、村民自治村、知情选择村与文明新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每年建成并表彰命名一批特色鲜明的文明村(户)、示范村(户)、卫生村(户)、产业村(户),建设新农村,塑造新风貌,打造新农民,全面建设小康文明村镇。

围绕管理民主的要求,突出民主建设,努力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通过 “双推优”活动,把会致富、能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农村能人选进班子,充实到计生协会,把年龄轻、业务强、热爱计生工作并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群众海选到自管小组长、社宣传员和村专干队伍中来,让知情人管知情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在生育指标审批、奖励扶助评议、特困救助审核中充分体现民主,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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