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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演讲稿(合集20篇)

柑橘胡椒

【简介】感谢网友“柑橘胡椒”参与投稿,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法在我心中演讲稿(共20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篇1: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 此处隐藏16368字 ……

在我爷爷家后面住着一个小姑娘,名叫陈晴晴,她今年14岁了,可才上四年级,为什么呢?原来,几年前,她和她弟弟随着她爸爸来到这里,当时因为钱不够,加上他们那边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严重,她爸爸就只让她弟弟去上学了,而她只好呆在家里。每次我去爷爷家总会发现她在读一本小学二年级的书。去的次数多了,我和她便成了朋友。她把她的事情全部告诉了我,从她的话中可以听出她是那样渴望读书。

我当然十分支持她,就去对她爸爸讲让她去上学。可她爸爸不是说没有钱,就是说女娃读书有什么用,倒不如呆在家中帮大人做些事情。我听了她爸爸的话,十分气愤:都什么年代了,男女都平等,凭什么女娃就不能读书?

经过了几番深思,今年暑假里,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她爸爸说:“您应该让您的女儿去上学,不让她上学是违法的。”

她爸爸听了,先是一楞,继而说道:“我娃子,爱怎样就怎样,不关你事!”

“不对!”我大声说道,“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阻止,这是每个青少年应有的权利。如果有人阻止的话,那么他就违法了。”

她爸爸一听到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忙放下手中的活儿,说:“那让我想想吧。”

果然,在9月1日报名那天,我看见了她。她见了我,腼腆地对我说:“谢谢你让我又回到了学校。”我笑了笑,说:“要谢的不是我,要感谢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让我们能生活在这样一个法治的社会里。”

是呀,我们应该庆幸我们能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所以我们时刻要记住:法在我们身边,法在我们心中,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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